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有什么区别?



【导语】其实离职并不是多敏感的话题,毕竟职来职往是人之常态,真到了无路可解的地步,离职就是机遇,换一种契合度更高的工作,可能更适合未来的发展~
对于离职,很多人以为只要写封辞职信递交上去就可以撂挑子了,完全不理会工作交接以及各种手续办理,更不知道离职还有主动和被动之分。
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究竟差在哪里呢?主要是差钱儿……↓↓↓
对于劳动者而言,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能拿到补偿和领取失业金。
正常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自己主动申请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如果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企业要解聘劳动者,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哪些离职需要公司支付赔偿金
如果你在劳动合同期未满时主动提出离职(我要搬家/回家结婚/薪水太低/压力山大),这时候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但是,如果公司出现了违反“游戏规则”的情况,被迫离职的员工可以依法申请补偿金哦!列举一下情况: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5、 安排员工加班, 不支付加班费。
注意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并且培训或换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可以申请相应的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劳动者或者企业本身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企业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企业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经济补偿的。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并且培训或换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如果是企业遇到特殊情况,比如经营情况非常糟糕,或者进行重大变革,需要大量裁减人员,企业对于裁掉的人员也是要给予经济补偿。